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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第十七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金轩慧等95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李鹏1人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赵伟等127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许可等136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李杨等88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朱桂清1人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7);翟炎龙等20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1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8924)。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第十七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注审查公示


不符合

附件:

1、 附件1金轩慧等95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 附件2赵伟等127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 附件3许可等136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4、 附件4李杨等88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5、 附件5翟炎龙等20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6、 附件6李鹏1人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7、 附件7朱桂清1人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0年9月2日


027-8795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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