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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结构健康监测系统(三年期)维护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10202_1652568143492096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结构健康监测系统(三年期)维护服务
招标公告
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结构健康监测系统(三年期)维护服务(简称:本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以下简称“三地政府”)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港珠澳大桥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是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的项目法人,由广东省牵头、粤港澳三方共同组建,负责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的营运管理,向三地联合工作委员会及三地政府负责。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按资格后审方式,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港珠澳大桥(简称:大桥)跨越珠江口伶仃洋海域,是连接香港特别行政区、广东省珠海市、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大型跨海通道,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珠江三角洲地区环线的组成部分和跨越伶仃洋海域的关键性工程。包括:主体工程;香港、珠海和澳门三地口岸;香港、珠海、澳门三地连接线三部分组成。大桥已于2018年10月23日正式开通。

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简称:主体工程)东起粤港分界线,西至珠澳口岸人工岛,长约29.6km。采用桥岛隧组合方案,穿越伶仃航道和龙鼓西航道段约6.7km采用岛隧方案,其余路段约22.9km采用桥梁方案。其中桥梁段设青州航道桥、江海航道桥、九洲航道桥3 个通航孔桥,其余为非通航孔桥(深水区非通航孔桥跨径110米;浅水区非通航孔桥跨径85米)。

2.2 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主体工程桥梁、隧道和人工岛结构健康监测系统、混凝土结构耐久性专项监测系统、地震安全专项监测系统、沉管管节和人工岛变形专项监测系统、全隧道回淤扫测以及补充的北斗监测、沉管隧道监测的技术服务;

(2)系统故障处理及设备更换、软件升级、数据分析评估;

(3)特殊事件期间技术支持;

(4)智能化结构评估维养支持工作。

本项目服务期为3年,预计2021年7月开始至2024年7月结束,合同服务期开始时间以招标人的正式书面文件通知为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机构)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专业甲级资质;

④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

⑤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

⑥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水运工程结构(地基)甲级。

(3)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3 个;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企业信息登记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提供图纸及其他参考资料给投标人借阅(如有)。投标人完成投标登记后7日内提交《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1)。

4.2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1年2月2日上午 9 时30分至 2021 年2月7日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交投标登记申请资料。各投标单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投标登记申请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登记申请表》、《投标单位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2)),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3380525640,邮箱:jiangsujiaozi@126.com。发送电子邮件后请自行联系工作人员确认登记成功,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登记未成功,由投标人负责。完成投标登记后,投标人需将上述纸质资料邮寄至招标代理处。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以邮寄的方式送达各投标单位。
5.1招标人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视疫情情况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踏勘现场时间:2021年2月25日9时00分,集中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横龙路368号,港珠澳大桥管理局;(参加踏勘人员要求:1、满足进入口岸管制区管理相关要求;2、2021年2月9日前书面提交名单和相关资料。)

投标预备会时间:踏勘当天,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横龙路368号,港珠澳大桥管理局。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21年3月1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港珠澳大桥管理局官网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登记时间,在延期登记时间内,已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登记;(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招 标 人:港珠澳大桥管理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横龙路368号
联 系 人:肖女士
电话:0756-2191995
传真:0756-32920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83号广东高速公路大厦22楼
联 系 人:杨先生、周先生
电话:13380525640、020-85293249转823或829
传真:020-87516234转623

2月2日

附件1:保密承诺函
附件2:投标登记申请表及投标单位信息登记表
附件3: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1项目概况
附件4: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5
附件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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